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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000099>房地产估价师与港测量师资格首次互认</font>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中国香港测量师资格实现首次互认
记者日前从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了解到,中国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中国香港测量师资格今年实现了首次互认,111名内地房地产估价师、97名中国香港测量师通过测试取得了合格证书。
2003年11月,经建设部、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人事部同意,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与中国香港测量师学会签署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中国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协议书》。按照《协议》安排,申请资格互认的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中国香港测量师需分别接受中国香港测量师学会、内地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的面授和补充测试。今年3月26日至28日,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中国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面授和补充测试工作在深圳同时举行。111名内地房地产估价师、97名中国香港测量师参加了此次测试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补充测试结束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与中国香港测量师学会交换了资格互认补充测试合格证书。
据介绍,资格互认不同于参加内地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再对补充测试合格的中国香港测量师颁发《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颁发补充测试合格证书,此证书可作为在内地注册执业的条件之一。
据悉,从2001年起,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已开始向港澳台地区和国外专业人士开放。目前,已有一批港澳专业人士通过考试取得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贺 文)
摘自: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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