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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关于房地产估价师的定义。房地产估价师是指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关于考试科目设置。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分别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三是关于报考条件。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取消了专业及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是关于合格成绩滚动周期。根据合格成绩管理滚动有效期限与应试科目数量一致的原则,将成绩滚动周期由2年调整为4年。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是关于统一注册。持有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拟实际从事房地产估价或者土地估价业务的,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执业。
六是关于分工监管。取得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已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既可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也可以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七是关于新老衔接。原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和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效力不变。同时取得上述两本证书的人员,可直接换领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2021版《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教材特点:
第一,2021版教材名称由《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修订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第二,教材章节框架未变,共计10章,教材除去附录共计312页,比原教材增加50页。
第三,教材内容总体变化较大,考点变化在35%左右。
第四,具体章节内容变动请考生参考2021版《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教材变化分析,免费下载阅读。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就是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大家整理,现已步入9月下旬,考试报名通道即将开启,请考生提前开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环球网校将及时推送短信通知告知大家,最后祝大家备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