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精选题(三十二)

环球网校·2020-07-17 09:40:42浏览42 收藏4
摘要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正处于备考阶段,为帮助大家备考,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精选题,大家在复习教材之余也不要忘了多做练习题。

案例:(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黄某于2004年购置了一套底层三室一厅的商品住宅,2005年改作餐馆,并补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了产权证变更手续。2007年黄某为转让该房地产,要求评估其现时市场价值。因当地无类似餐馆的可比实例,故估价人员首先采用了收益法估价(估价依据正确),估值40万元。然后,再将该估价对象视为住宅采用了市场法估价,估值50万元。由此确定最终估价结论为(40+50)÷2=45(万元)。请问:这样确定估价结论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这样确定估价结论不正确。因为:

1.将估价对象视为住宅进行估价违背了“合法原则”。因为在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的合法用途不再是住宅而是商业用途。若仅按最高最佳使用原则考虑,对估价对象似应按住宅用途估价(因为50万元大于40万元),但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用的前提条件是一定要遵循合法原则,估价对象的合法用途是商业,因此应以收益法计算的价格为其合法价格。

2.将估价对象按两种不同用途进行估价,并对结果进行算术平均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估价对象在特定估价目的下只能有一种法定用途。

如果想及时了解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等,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预约成功之后,您将会及时准确地接收到2020年考试时间、考试报名时间等重要时间的信息通知!

在您备考过程中,如果想要更多练习题,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包括模拟题在内的备考资料,更多精华资料持续更新中……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