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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1.下列建设项目中,应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 )。
A.工业厂房
B.大学教学楼
C.娱乐场馆
D.城市公园
E.高档酒店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让。参见教材P29。
2.下列情形中,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有( )。
A.民政局将办公楼连同院落整体转让给公安局做交通指挥中心
B.林业局将办公楼连同院落整体转让给私立中学做教学楼
C.私有住宅转让后改为副食品加工车间
D.职工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转让
E.国有企业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出售公有住房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1)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有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除外;(2)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3)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4)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2)、(3)、(4)项保留划拨土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5年。参见教材P40。
3.下列划拨土地中,应采取土地出让或出租方式处置的有( )。
A.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
B.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
C.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
D.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
E.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下列情况应采取土地出让或出租方式处置:(1)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2)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3)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4)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参见教材P40。
4.下列建设项目用地中,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 )。
A.普通商品住宅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C.公立学校办公楼
D.大型商场
E.经济适用住房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2)军事用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4)公益事业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参见教材P38。
5.关于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B.土地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
C.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D.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安置补助费一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选项B错误,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选项C错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选项E错误,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人员,补助费发放给个人。参见教材P45~46。
6.(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A.招标
B.划拨
C.拍卖
D.协议
E.挂牌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参见教材P30。
7.下列建设项目用地中,属于应采用拍卖、招标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的有( )。
A.旅游设施用地
B.商品住宅开发用地
C.廉租住房用地
D.高新技术研发用地
E.烟草企业用地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让,廉租房使用划拨。参见教材P29。
8.国家可以提前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
A.受让方逾期未支付全部地价款
B.发生地震
C.发生海啸
D.因公共利益需要
E.人民法院判决生效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选项BC均不构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化。参见教材P34。
9.下列划拨土地中,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有( )。
A.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有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除外
B.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
C.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
D.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E.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1)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有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除外;(2)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3)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4)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2)、(3)、(4)项保留划拨土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5年。参见教材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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