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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1.估价所需资料的分类(四类):
①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②估价对象及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收益、开发成本等资料;
③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④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2.资料的具体类型取决于拟采用的估价方法:
①比较法应搜集交易实例资料;
②收益法主要搜集收益实例资料;
③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主要搜集开发成本实例资料。
3.搜集资料的渠道(六渠道):
①委托人提供;
②在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时获取;
③查阅估价机构自己的资料库;
④到有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单位查阅;
⑤询问有关知情人士;
⑥查阅有关报刊、网站等媒体。
4.估价师对资料的质疑
估价师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慎检查,合理怀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必要时,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自己搜集的资料也应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