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相关推荐: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四章教材考点汇总
第四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三节招标投标与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制度:
(一)建设监理制度简介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简称建设监理,国外统称工程咨询,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它把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纳入社会化、法制化的轨道,做到高效、严格、科学、经济。建设监理盛行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已形成国际惯例。
建设监理是对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的各个阶段的管理与监督。建设监理机构,指符合规定条件且经批准成立、取得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的监理单位。其受业主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条款,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活动。建设监理是委托性的,业主可以委托一个单位监理,也可同时委托几个单位监理;监理范围可以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阶段监理,即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和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我国目前建设监理主要是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在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方中,是以经济为纽带、合同为依据进行制约的,其中经济手段是达到控制建设工期、造价和质量三个目标的重要因素。
实施建设监理是有条件的。其必要条件是须有建设工程,有人委托;充分条件是具有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才、监理法规、监理依据和明确的责、权、利保障。
(二)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建设监理一般是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接受业主的委托后,必须与业主签订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才能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主要有四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根据法律要求制订,由适宜的管理机构签订并执行的正式合同。
第二种形式是信件式合同,较简单,通常是由监理单位制订,由委托方签署一份备案,退给监理单位执行。
第三种形式是由委托方发出的执行任务的委托通知单。这种方法是通过委托通知单,把监理单位在争取委托合同时提出的建议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委托给他们,成为监理单位所接受的协议。
第四种形式就是标准委托合同。现在世界上较为常见韵一种标准委托合同格式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颁布的《雇主与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协议书国际范本与国际通用规则》,最新版本是《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由FIDIC专业委员会所编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简称FIDIC合同条件),总结了世界各同土木工程建设管理数+年的经验,以其严谨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著称。它科学地把土建工程技术、经济、法律有机结合,并用合同形式加以固定,详细规定了承包人、业主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现FIDIC合同条件已成为国际公认的标准合同范本,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所以又称为国际通用合同条件。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
监理的基本方法就是控制,基本工作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投资控制;“两管”是指监理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是指全面的组织协调。
1.工程进度控制是指项目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准备、设计、施工、使用前准备各阶段)的进度控制。其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用控制措施,确保项目交付使用时间目标的实现。
2.工程质量控制,实际上是指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承包商,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这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履行这一职责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不仅代表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同时也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
3.工程投资控制不是指投资越省越好·而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范围内得到合理控制。项目投瓷控制的目标是使该项目的实际投资小于或等于该项目的计划投资(业主所确定的投资目标值)。
总之,要在计划投资范围内,通过控制的手段,以实现项目的功能、建筑的造型和质量的优化。
4.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监理的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等活动的全过程,目的是保证合同得到全面认真地履行。
5.信息管理。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是围绕着动态目标控制展开的,而信息则是目标控制的基础。信息管理就是以电子计算机为辅助手段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等。信息管理的内容是:信息流程结构图(反应各参加单位间的信息关系);信息目录表(包括信息名称、信息提供者、提供时间、信息接受者、信息的形式);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名称、主持人、参加入、会议举行的时间);信息的编码系统;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保存制度。
6.协调是建设监理能否成功的关键。协调的范围可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内部的协调主要是工程项目系统内部人员、组织关系、各种需求关系的协调。外部的协调包括与业主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协调和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人员的协调。
(四)建设工程的监理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1.建设工程监理范闱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同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设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相关推荐: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四章教材考点汇总
(五)建设监理程序与管理
1.建设监理程序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①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②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③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工程建设监理;④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建设监理意见;⑤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2.监理企业资质审查与管理
监理企业实行资质审批制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分级标准、申请程序、监理业务范围及管理机构与相应职责均做了详细的规定。扼要介绍如下:
监理企业的资质根据其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实际业绩分为甲、乙、丙三级。
设立监理企业或申请承担监理业务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经资质审查后取得《监理申请批准书》,才可从事监理活动。
3.涉外监理的管理规定
凡外资在中国境内独资的建设项目,在委托外国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时.应聘请中国监理单位参加,进行合作监理。中外合资的建设项目,不应委托外国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但可向外国监理单位进行技术、经济咨询。外国贷款项目原则上由中国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如因贷款方要求外国监理单位参加,应与中国监理单位进行合作监理。外国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一般由中国监理单位承担监理。
(六)注册监理工程师制度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修改经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监理文件,应当由该注册监理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监理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