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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的用地构成和规模:
居住区的用地构成
居住区的用地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
(1)住宅用地:指居住建筑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前后左右必须留出的一些空地(住宅日照间距范围内的土地一般都列入居住建筑用地),其中包括通向居住建筑入口的小路、宅旁绿地和杂务院等。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区各类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建筑物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周围的专用地,包括专用地中的通路、场地和绿地等。
(3)道路用地:指居住区范围内的不属于上两项内道路的路面以及小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等。
(4)绿化用地:指居住区内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安排有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