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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试题专练(3)

环球网校·2018-03-07 12:51:59浏览52 收藏5
摘要   环球网校整理了 "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试题专练(3) ",供大家参考,更多模拟试题及辅导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案例一:

  某公司拥有一栋旧写字楼,《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460m2。因年久失修,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由上级总公司批准翻建,建筑面积可增至600m2,该公司认为建600m2经济上不合算,擅自建成建筑面积1000m2的写字楼。现该公司欲以该新建写字楼投资入股与外商成立合资企业,拟请某估价机构对该写字楼进行估价。

  1.能否翻建的最终批准权在( )。

  A.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B.政府规划管理部门

  C.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D.上级总公司

  答案:B

  2.评估时依据的建筑面积应为( )。

  A.460m2

  B.600m2

  C.1000m2

  D.以上三个面积都不行

  答案:D

  解析:

  因为评估时,估价对象为一新建成的写字楼,没有经过政府规划部门批准,不能办理房产证,无法确定其合法建筑面积,故不能选1000m2;原房已灭失,也不能选460m2。

  3.该公司委托评估应选择( )。

  A.房地产管理部门

  B.资产管理部门

  C.有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D.验资机构

  答案:C

  案例二:

  甲、乙合作投资开发一房地产项目,双方各出资1000万元,经葶收益各按50%分成。到项目建成时投资正好用完,销售费用也已预提。项目的总建筑面积10000m2,售价3000元/m2,销售税费为售价的7%。销售过程中,乙拿出一套建筑面积100m2的房屋送给朋友,向甲提出先挂账,双方结算时再作处理。该项目在短期内销售完成,实际销售费用与预提的销售费用相符,实际回收价款2762.1万元。甲提出本应双方各分得1381.05万元,现因乙拿走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屋,故乙实得1351.05万元;乙则认为该套房屋的成本为25万元,故只应从自己的应得收入中扣除12.5万元,自己应分得 1368.55万元。

  问题:

  若不考虑所得税因素,谁的分配方案合理?应该怎样分配?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乙的分配方案均不合理。

  2.甲应分得1395万元,乙应分得1367.1万元。

  3.因为,如果乙拿走的房屋用于销售,共可回收价款2790万元,双方可各分得1395万元;由于送礼是乙的个人行为,不应让甲的收入受到影响,甲仍应获得1395万元,乙尚可获得136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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