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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湖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根据《湖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湖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及科目:
资格 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4日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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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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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导读】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湖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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