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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北京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根据《北京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北京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流程如下: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7年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
|
2017年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开卷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外,其他3个科目考试还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中国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7月14日至7月27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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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北京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入口汇总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7年7月14日-7月19日 |
网上填报信息 |
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上传照片及审核 |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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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及 |
1.使用A4纸下载打印《北京地区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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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9日-7月20日 |
现场资格审核 |
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核: |
2017年7月20日-7月27日 |
网上缴费 |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审核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使用”),中国台湾居民还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321号)规定,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查询。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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