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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吉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入口汇总
吉人社办字〔2017〕4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设备监理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估价师、审计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设备监理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估价师、审计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网上资格审核,考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报考。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注册设备监理师报名时间为 2017年6月23日—7月4日,其它7种考试报名时间为 2017年6月18日—6月29日。
1、通信、房地产估价师和统计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2、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3、审计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2017年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均通过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设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进行,网址为:http://www.icnao.cn/auditexam。
(1)注册。按照网站提示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填写姓名和证件号码等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最大不能超过5M,像素大于300*215,照片必须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考生可使用网站自带“照片在线剪切”工具进行处理。
(5)报名信息确认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二)网上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查看“缴费状态”确定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报考通信、统计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审计考试的考生登录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在“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价 格 鉴 证 师 收 尾 考 试 |
9月16日 |
上午0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
前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电话010-68033566。收尾考试仍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
9月17日 |
上午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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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建 造 师 |
9月16日 |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17日 |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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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测 绘 师 |
9月16日 |
下午14:00-16:30 测绘综合能力 |
前2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10-63881412。 |
9月17日 |
上午0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测绘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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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设 备 监 理 师 |
9月23日 |
上午0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事宜,请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培训教材栏目购买,联系电话:010-68516950。 凡通过2017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办理登记事宜。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址:www.capec.org.cn。 |
9月24日 |
上午0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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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信 |
9月23日 |
初级:上午0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下午14:00- 17:00 通信专业实务 中级:上午0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下午14:00- 17:00 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 |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
10月14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15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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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
10月22日 |
高级: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 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审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上发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
中、初级: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 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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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
10月22日 |
高级: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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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初、中级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2017年度统计初、中级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发布。 |
中、初级: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三、考后网上资格审核
(一)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报考通信、审计、统计初级资格的预合格考生需准备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网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2、预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考试考后审核的消息,官方微信号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网上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4、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有关报考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即视为其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5、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人社部令第12号废止。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对考生考试过程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做了明确处理规定,其中考生在考试过程当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根据《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证书领取
(一)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后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网上资格审核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确保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通知。
附件:1.报考条件
2.考试收费标准
3.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
【导读】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吉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入口汇总
附件1: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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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鉴 证 师 |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止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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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建 造 师 |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
博士学位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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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
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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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3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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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
工作满4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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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
工作满6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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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底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考生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三、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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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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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中专 |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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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通信工程 专业应届毕业生 |
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限2017年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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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通信工程专业 |
博士学位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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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 |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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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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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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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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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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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二、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取得初级水平证书,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水平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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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
高级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 |
大学专科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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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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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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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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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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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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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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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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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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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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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限2017年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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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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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
高级 |
统计师 |
统计学或相近专业 博士学位 |
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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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或相近专业 硕士学位 |
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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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或相近专业 本科学历或学位 |
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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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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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不限 |
博士学位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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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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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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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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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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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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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限2017年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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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是指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二、中级资格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 三、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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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产 估 价 师 |
房地产估价 相关学科 (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 |
博士学位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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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或双学士、研究生班 |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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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 |
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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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
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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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
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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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
|
|||||||||||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注 册 测 绘 师 |
测绘类专业 |
博士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
||||||||
硕士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
||||||||||
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
||||||||||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 |
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
一、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
|||||||||||
注 册 设 备 监 理 师 |
工程技术专业 |
硕士以上学位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大学专科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
||||||||||
中专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
||||||||||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附件2: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价格鉴证师 |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0元 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5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 |
一级建造师 |
客观题每人每科68元 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4元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同上 |
通信 |
每人每科85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1〕2402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同上 |
审计 |
初、中级每人每科77元 高级每人每科85元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同上 |
统计 |
初级每人每科80元 中级每人每科78元 高级每人65元 |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同上 |
房地产估价师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每人每科80元 其他科目每人每科84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同上 |
注册测绘师 |
测绘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2元 其他每人每科78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同上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每人每科117元 其他每人每科85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同上 |
附件3
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本科)
分类 |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
93-98年专业名称 |
93年前专业名称 |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土木工程 |
矿井建设 |
矿井建设 |
建筑工程 |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
||
城镇建设 |
城镇建设 |
||
交通土建工程 |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
||
饭店工程 |
|
||
涉外建筑工程 |
|
||
土木工程 |
|
||
建筑学 |
建筑学 |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
|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
无线电物理学 |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
|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
||
信息与电子科学 |
|
||
电子科学 与技术 |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
|
微电子技术 |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
||
物理电子技术 |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
||
光电子技术 |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
||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及应用 |
计算机及应用 |
|
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软件 |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
软件工程 |
|
||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
|
矿物加工工程 |
选矿工程 |
选矿工程 |
|
矿物加工工程 |
|
||
勘察技术与工程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
应用地球化学 |
地球化学与勘察 |
||
应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
||
勘察工程 |
探矿工程 |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测绘工程 |
大地测量 |
大地测量 |
测量工程 |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地图学 |
地图制图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
|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
总图设计与运输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
海岸与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船舶与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
|
海岸与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水利水电 工程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
水利水电工程 |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
|
热能与 动力工程
|
热力发动机 |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
|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
||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
|
||
热能工程 |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
||
制冷与低温技术 |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
||
能源工程 |
|
||
工程热物理 |
|
||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
||
冷冻冷藏工程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
冶金工程 |
钢铁冶金 |
钢铁冶金 |
|
有色金属冶金 |
有色金属冶金 |
||
冶金物理化学 |
冶金物理化学 |
||
冶金 |
|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
环境监测 |
环境监测 |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
农业环境保护 |
农业环境保护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金属材料工程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压力加工 |
金属压力加工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复合材料 |
复合材料 |
||
腐蚀与防护 |
腐蚀与防护 |
||
铸造 |
铸造 |
||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
锻压工艺及设备 |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
|
硅酸盐工程 |
硅酸盐工程 |
||
复合材料 |
复合材料 |
||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
||
铸造 |
铸造 |
||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
锻压工艺及设备 |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
油气储运工程 |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
石油储运 |
|
化学工程 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
|
化工工艺 |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
||
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精细化工 |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工业分析 |
工业分析 |
||
电化学工程 |
电化学生产工艺 |
||
工业催化 |
工业催化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
生物化学工程 |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微生物制药 |
微生物制药 |
||
生物化学工程 |
|
||
发酵工程 |
发酵工程 |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制药工程 |
化学制药 |
化学制药 |
生物制药 |
生物制药 |
||
中药制药 |
中药制药 |
||
制药工程 |
|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
|
城市燃气工程 |
城市燃气工程 |
||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
|
计算机通信 |
|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工程 |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
|
应用电子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
广播电视工程 |
|
||
电子信息工程 |
|
||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
|
||
电子与信息技术 |
|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
刑事照相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
|
机械设计及制造 |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
||
机车车辆工程 |
铁道车辆 |
||
汽车与拖拉机 |
汽车与拖拉机 |
||
流体传动及控制 |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
||
真空技术及设备 |
真空技术及设备 |
||
机械电子工程 |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
||
设备工程与管理 |
设备工程与管理 |
||
林业与木工机械 |
林业机械 |
||
测控技术 与仪器 |
精密仪器 |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
|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
||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
||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
||
几何量计量测试 |
几何量计量测试 |
||
热工计量测试 |
热工计量测试 |
||
力学计量测试 |
力学计量测试 |
||
无线电计量测试 |
无线电计量测试 |
||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
||
电气技术 |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
||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
||
光源与照明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
工程管理 |
管理工程 |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
|
||
国际工程管理 |
|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
||
工业工程 |
工业工程 |
|
|
相近专业 |
航海技术 |
海洋船舶驾驶 |
海洋船舶驾驶 |
轮机工程 |
轮机管理 |
轮机管理 |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 |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汽车运用工程 |
||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
||
自动化 |
流体传动及控制 |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
|
工业自动化 |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
||
自动化 |
|
||
自动控制 |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
||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
|
核工程与 核技术 |
核技术 |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
|
核工程 |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
园林 |
观赏园艺 |
观赏园艺 |
|
园林 |
园林 |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 |
||
工商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
国际企业管理 |
国际企业管理 |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
||
工商管理 |
|
||
投资经济 |
投资经济管理 |
||
技术经济 |
技术经济 |
||
邮电通信管理 |
|
||
林业经济管理 |
林业经济管理 |
||
其他 专业 |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高职高专)
序号 |
2004~现在专业名称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2 |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
3 |
基础工程技术 |
4 |
建筑设计技术 |
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6 |
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 |
7 |
室内设计技术 |
8 |
环境艺术设计 |
9 |
园林工程技术 |
10 |
城镇规划 |
1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1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13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1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15 |
建筑工程管理 |
16 |
工程造价 |
17 |
建筑经济管理 |
18 |
工程监理 |
19 |
市政工程技术 |
20 |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
21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22 |
水工业技术 |
23 |
消防工程技术 |
24 |
物业管理 |
25 |
物业设施管理 |
26 |
水利工程 |
27 |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
28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29 |
灌溉与排水技术 |
30 |
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 |
31 |
河务工程与管理 |
32 |
城市水利 |
33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
34 |
水利工程监理 |
35 |
公路运输与管理 |
36 |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
37 |
公路监理 |
38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9 |
高速铁道技术 |
40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41 |
铁路工程技术 |
42 |
港口工程技术 |
43 |
管道工程技术 |
44 |
管道工程施工 |
4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6 |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
47 |
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 |
48 |
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 |
49 |
信息安全技术 |
50 |
图文信息技术 |
51 |
微电子技术 |
52 |
无线电技术 |
53 |
广播电视网络技术 |
54 |
有线电视工程技术 |
55 |
通信技术 |
56 |
移动通信技术 |
57 |
计算机通信 |
58 |
程控交换技术 |
59 |
通信网络与设备 |
60 |
通信系统运行与管理 |
61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62 |
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 |
63 |
水环境监测与保护 |
64 |
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 |
65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66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67 |
数控技术 |
68 |
电机与电气 |
69 |
工业设计 |
70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7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73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74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75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76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
77 |
林业技术 |
78 |
园林技术 |
79 |
林产化工技术 |
80 |
木材加工技术 |
81 |
工程机械控制技术 |
82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83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84 |
轮机工程技术 |
85 |
船舶工程技术 |
86 |
航道工程技术 |
87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
88 |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
89 |
航空通信技术 |
90 |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
91 |
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 |
92 |
油气地质与勘查技术 |
93 |
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 |
94 |
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 |
95 |
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 |
96 |
工程地质勘查 |
97 |
煤矿开采技术 |
98 |
金属矿开采技术 |
99 |
非金属矿开采技术 |
100 |
矿井建设 |
101 |
矿山机电 |
102 |
矿物加工技术 |
103 |
选矿机电技术 |
104 |
工程测量技术 |
105 |
工程测量与监理 |
106 |
矿山测量 |
107 |
材料工程技术 |
108 |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
109 |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
110 |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
11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112 |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 |
113 |
小型水电站及电力网 |
114 |
供用电技术 |
115 |
电网监控技术 |
116 |
农村电气化技术 |
117 |
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 |
118 |
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
119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120 |
精密机械技术 |
121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122 |
液压与气动技术 |
12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25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126 |
计算机系统维护 |
127 |
环境监测与评价 |
128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
129 |
城市水净化技术 |
130 |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
131 |
安全技术管理 |
132 |
广播电视技术 |
133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5年版)》编制。共涉及“土建施工类、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通讯类、环保类、机电设备类、公路运输类、铁路运输类、港口运输类、管道运输类、林业技术类、城市轨道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用运输类、资源勘查类、水利水电设备类、地质工程与技术类、矿冶工程类、矿物加工类、测绘类、材料类、能源类、电力技术、计算机类、安全类、广播影视类”等34类133个专业,其中本专业76个,相近专业5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