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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保修的规定?

环球网校·2016-11-15 16:07:01浏览32 收藏16
摘要   【摘要】"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保修的规定"知识点是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保修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

  【摘要】"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保修的规定"知识点是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保修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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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保修的规定?

  答疑: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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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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