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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帮助考生全面复习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考试课程,系统掌握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房屋拆迁管理依据考点",主要阐述了房屋拆迁管理依据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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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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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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