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价格法》,政府可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 )。
购销差价
批零差价
利税差价
地区差价
季节差价
政府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