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的特点有( )。
违约责任以合同成立为前提
违约责任是一种刑事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约定
违约责任的确定,通常应以补偿守约方的损失为标准
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
(3)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首先,它是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无论是违约金还是赔偿金,均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支付关系;其次,违约责任的确定,通常应以补偿守约方的损失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