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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工作的通知
晋建价协函字[2014]5号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对未按要求参加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和未按时完成学习的人员开展补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习人员范围:
1、持有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2012、2013年度山西省造价员考试合格未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学习要求、收费标准、交费方式按照《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课程播放时间:2014年7月1日至8月20日(在此时间内完成学习)。
四、学习完成后可打印网络教育学习合格证,作为下一年度造价员续期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