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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验证不合格人员办理整改手续的通知
各资格验证不合格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建站市〔2013〕67号)文件精神,我处对需整改的造价员的整改资料进行初审。
需整改的造价员应于2014年4月14日-17日将网络及书面申报资料提交到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资格验证整改手续。由我处完成初审后,于4月18日前将资格验证人员的有关申报资料、名单汇总表及网上申请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报资料及网上申请情况进行复审,并公布复审结果。
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造价员,将注销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