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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盘锦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盘锦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协发[2014]3号)要求,现将我市换证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我市持有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到盘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换证时间
第一批2014年4月1日――7月31日
第二批2014年9月1日――11月30日
每周一、三、五上午集中办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要求以单位为主集中统一办理。
三、换证条件
造价员需完成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
四、换证申报的资料
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3.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未办理单位变更的人员,可与换证同时办理。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的相关材料(详见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五、新旧证书的使用时间
1.旧造价员资格证书,使用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将停止使用。新造价员资格证书从换证之日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具有省直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换证地点:盘锦市住建委综合楼(公汽大楼)912室
联系人:陈岩浩 电话:0427―2822393
盘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