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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鞍山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鞍山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换证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我市持有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到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换证时间
2014年4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换证条件
造价员需完成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
四、换证申报的资料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造价员印章;
4、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2010年未参加验证的,需一并提供2007年-2010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红、蓝底,不可用大头贴);
6、近三年相关业绩一份(参照《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未办理单位更换的人员,请同时办理。
五、新旧证书的使用时间
1.旧造价员资格证书,使用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将停止使用。新造价员资格证书从换证之日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六、换证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8甲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管理科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