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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关于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报名审核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的通知》(辽建价发[2013]9号)的要求,盘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现将有关报名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盘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盘锦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建、装饰、水暖、电气、安装、市政、仿古园林共七个专业的考试报名审核工作。
二、审核时间
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31日,具体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办理。
三、审核材料
凡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的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到盘锦市造价站进行资格审核: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辽宁省)》,加盖本人从业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高清)一寸彩照3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表上);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工程造价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四、审核地点
盘锦市住建委综合楼(公汽大楼)912室
联系人:陈岩浩
联系电话:0427--2822393
五、其它严格按照(辽建价发[2013]9号)文件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辽建价发[2007]16号)的相关要求。
盘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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