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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员资格证书发放和从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皖价协〔2013〕7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造价协会:
根据《关于公布2013年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价协〔2013〕6号)要求,为了做好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和从业登记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和从业登记对象
1、2013年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2、历年通过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未办理资格证书和从业登记的人员。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登录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www.ahzj.com.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后如实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并打印“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登记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将表格和相关材料交至当地造价(定额)站或造价协会。
2、各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利用管理系统按照“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编号规则”对证书进行编号,同时将材料汇总后报省价协。
3、省价协审查后,打印颁发资格证书。各市按照要求制作从业专用章。
4、考生到所在市造价(定额)站、造价协会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
三、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及从业登记申请表,并附本人照片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从业单位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有职称的需提供)、社保证明(从业单位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需提供)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3、申请专业增项的人员,还需提供造价员证书原件。
4、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5、历年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人员,自通过之日起2年后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办理时间
1、申请人请在2013年6月9日~6月28日登录网站填写信息并打印申请表,并于7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当地造价(定额)站、造价协会,逾期不再办理。
2、各市造价(定额)站、造价协会于7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汇总后报省价协,同时领取证书。
3、各市应于7月31日前完成证书和印章的发放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尚无从业单位的申请人只领取资格证书,不办理从业登记,不发放从业印章。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证章,均到从业单位所在地办理。
3、从业印章由各市按照中价协《关于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补充规定的通知》(中价协[2011]024号)要求制作。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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