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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成立$lesson$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合同成立的时间
2、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
3、合同成立的其他情形
(四)格式条款
1、概念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
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点
①作为要约,其对象具有广泛性;
②条款具有持久性,格式条款一般是经过认真研究拟定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
③条款具体细致格式条款提供者在拟定格式条款以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义务
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3、格式条款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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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①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生效;
②合同未成立时合同无效;
③合同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合同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依法受合同的拘束,这是合同的对内效力。
(2)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这是合同的对外效力。
合同一旦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履行义务。
(3)当事人违反合同,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
3、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生效时间
5、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生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
1、概念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条件
3、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的四种情形
(三)无效合同:整个合同无效和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1、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
(2)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3、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4、免责条款:概念免责条款有以下特征:
①具有约定性;
②必须以明示方式提出;
③具有免责性,可是部分免责,也可是全部免责。
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要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又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效的。
5、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6、①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
②无效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不受法律的保护。
(四)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1、概念
2、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3、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①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②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③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4、对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必须要注意以下三点:
① 可撤销合同中,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② 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③ 当事人仅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对合同进行撤销。
5、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①可撤销合同是意思不真实的合同,无效合同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②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
③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
④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让合同继续有效,他可以申请变更合同,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是当然的无效,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
6、撤销权的概念撤销权的消灭
7、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何时开始无效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导致该合同自始无效,而不是从确认无效时起无效。
自始无效,就是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溯及既往,从合同成立之时就无效。
8、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9、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形下,当事人仍应负如下几种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