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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lesson$
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建立与改革
2、政府设置的多层?管理机构与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组织
3、省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制订本省有关条例、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制定和统一管理。组织编制和管理本省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工程造价平均指数、材料价格变化趋势等价格信息。
(3)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
(4)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资质核准及从业管理,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进行监管,指导和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制定统一的行业执业准则、执业规范。负责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注册、继续教育及从业管理。
(5)负责全省计价依据的解释工作。协调有关工程建设造价方面的争议和纠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7)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范的行为。例如每年组织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并查处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和计价依据的违规行为。
(8)指导各地市造价管理的有关工作。(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处理的结果需要在省站备案)
4、协会的主要职能:在业务上接受中价协的指导,协助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中价协进行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
二、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1、造价工程师的定义
2、资格考试
3、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不予注册情形
4、权利与义务
(二)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管理机构:省造价协会
2、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3、从业管理
(1)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2)权利与义务
(3)变更
(4)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5)不合格或注销的情形
(6)职业道德准则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3、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基本原则: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
4、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甲级、乙级
5、资质管理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乙级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6、业务承接范围
7、执业行为准则
8、分支机构业务承接的要求
9、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违规行为及责任: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2)经营违规责任
(3)其他违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