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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
新建教培[201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区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根据新建价协【2011】22号文件要求,结合新疆实际,拟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及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培训对象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一年;(从业年限以取得预算员上岗证时间为准)
(三)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需专业增项的人员。
二、报名、培训考试时间
(一)报名日期:2011年12月15-16日。
(二)培训时间:2011年12月17日至23日。
(三)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
三、培训考试科目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3、《建设工程造价相关知识》。
四、免试条件及科目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五、培训费用及地点
(一)培训费用:920元/人;教材资料费另计。
(二)报到地点及范围:
1、库尔勒市:(巴州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范围:和田、克州、喀什、阿克苏、巴州等地区。
联系人:毛隽0996-2012266
2、奎屯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范围: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塔城、克拉玛依、石河子等地区。
联系人:刘雪丽0992-3232799、3319892
3、乌鲁木齐市:(建设厅培训中心)
范围: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昌吉、五家渠等地区。
地点:乌市红山路106号新疆建设大厦(乘1、101、902、14路公交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站或50、29路公交车“煤气站”站下车)。
联系人:阿丽娅、殷铭8862135(传真)
六、要求
(一)负责组织造价员培训考试的机构要严格按照“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的原则,组织好造价员考前资格审查、培训及考试工作。
(二)学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资格审查表》。
七、联系人及电话:
李安0991―8844391、886213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