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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省属单位整改合格造价员证书的通知 $lesson$
浙建价协[2011]17号
各相关单位和造价员: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0)48号)等文件精神,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验证相关材料及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造价员,验证不合格,证书号码为浙070…开头的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省属造价员进行了整改验证。经审核,省属单位的造价员有27人验证合格。现请按时到本会领取省属单位的造价员证书(浙0700开头)。
1、验证合格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2、具领手续:
(1)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凡代领或单位集中领取:应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3)为方便查找,请具领人记住所领职业资格证号。
3、领章费用:以旧章换取新章,每枚章50元,领证时付款。
4、截止日期:自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请准时领取;
5、领取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本协会四楼培训部。
特此通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