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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造价员变更注册遗失补办及(高校试点)初始注册领取证章通知
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二、三(其他工作日不予办理)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
(1)市州内变更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2)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原执业专用章。
(3)遗失补办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未遗失的证或章。
(4)高校试点考试初始注册的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一张一寸证件照。
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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