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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交底
按照工程重要程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由企业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全面的技术交底。工程复杂、工期长的工程可按基础、结构、装修几个阶段分别组织技术交底。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加该项目施工的所有班组和配合工种进行交底。
交底内容包括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等。通过交底明确对轴线、尺寸、标高、预留孔洞、预埋件、材料规格及配合比等要求,明确工序搭接、工种配合、施工方法、进度等施工安排,明确质量、安全、节约措施。交底的形式除书面、口头外,必要时可采用样板、示范操作等。
二、测量控制
1.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的测量控制点应做好复核工作,经审核批准后,才能据此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
2.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复测:准确地测定与保护好场地平面控制网和主轴线的桩位,是整个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定位的依据,是保证整个施工测量精度和顺利进行施工的基础。因此,在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时,应抽检建筑方格网。控制高程的水准网点以及标桩埋设位置等。
3.民用建筑的测量复核:
(1)建筑定位测量复核:建筑定位就是把房屋外廓的轴线交点标定在地面上,然后根据这些交点测设房屋的细部。
(2)基础施工测量复核:基础施工测量的复核包括基础开挖前,对所放灰线的复核,以及当基槽挖到一定深度后,在槽壁上所设的水平桩的复核。
(3)皮数杆检测:当基础与墙体用砖砌筑时,为控制基及墙体标高,要设置皮数杆。因此,对皮数杆的设置要检测。
(4)楼层轴线检测:在多层建筑墙身砌筑过程中,为保证建筑物轴线位置正确,在每层楼板中心线均测设长线l~2条,短线2~3条。轴线经校核合格后,方可开始该层的施工。
(5)楼层间高层传递检测:多层建筑施工中,要由下层楼板向上层传递标高,以便使楼板、门窗、室内装修等工程的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标高经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工业建筑的测量复核
(1)工业厂房控制网测量由于工业厂房规模较大,设备复杂,因此要求厂房内部各柱列轴线及设备基础轴线之间的相互位置应具有较高的精度。有些厂房在现场还要进行预制构件安装,为保证各构件之间的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对厂房主轴线、矩形控制网、柱列轴线进行复核。
(2)柱基施工测量:柱基施工测量包括基础定位、基坑放线与抄平、基础模板定位等。
(3)柱子安装测量:为保证柱子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安装符合要求,应对杯口中心投点和杯底标高进行检查,还应进行住长检查与杯底调整。柱子插入杯口后,要进行竖直校正。
(4)吊车梁安装测量:吊车梁安装测量,主要是保证吊车梁中心位置和梁面标高满足设计要求。因此,在吊车梁安装前应检查吊车梁中心线位置、梁面标高及牛腿面标高是否正确。
(5)设备基础与预埋螺栓检测:设备基础施工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在厂房、柱基和厂房部分建成后才进行设备基础施工;另一种是厂房柱基与设备基础同时施工。如按前一种程序施工,应在厂房墙体施工前,布设一个内控制网,作为设备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放线的依据。如按后一种程序施工,则将设备基础主要中心线的端点测设在厂房控制网上。当设备基础支模板或预埋地脚螺栓时,局部架设木线板或铜线板,以测设螺栓组中心线。
由于大型设备基础中心线较多,为防止产生错误,在定位前,应绘制中心线测设图,并将全部中心线及地脚螺栓组中心线统一编号标注于图上。
为使地脚螺栓的位置及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必须绘制地脚螺栓图,并附地脚螺栓标高表,注明螺栓号码、数量、螺栓标高和混凝土面标高。上述各项工作,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检测。
5.高层建筑测重复核高层建筑的场地控制测量、基础以上的平面与高程控制与一般民用建筑测量相同,应特别重视建筑物垂直度及施工过程中沉降变形的检测。对高层建筑垂直度的偏差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高层建筑施工中,需要定期进行沉降变形观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建筑物安全使用。
三、材料控制
1.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原则包括:
(1)材料供应的表现状况,如材料质量、交货期等;
(2)供货方质量管理体系对于按要求如期提供产品的保证能力;
(3)供货方的顾客满意程度;
(4)供货方交付材料之后的服务和支持能力;
(5)其他如价格、履约能力等。
2.建立材料管理制度,减少材料损失、 变质对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贮存建立管理制度,可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占用量,避免材料损失、变质,按质、按量、按期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3.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要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予以标识;对有防湿、防潮要求的材料,要有防雨防潮措施,并有标识。 对容易损坏的材料、设备,要做好防护; 对有保质期要求的材料,要定期检查,以防过期,并做好标识 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即应标明其规格、产地、日期、批号、加工过程、安装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确保质量;凡未经检验和已经验证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5.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发包人所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用于工程时,项目组织应对其做出专门的标识,接受时进行验证,贮存或使用时给予保护和维护,并得到正确的使用。上述材料经验证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发包人有责任提供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
6.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材料质量抽样应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材料质量的检验项目分为一般试验项目和其他试验项目,一般项目即通常进行的试验项目,其他试验项目是根据需要而进行的试验项目。材料质量检验方法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