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43.工程价格存在缺陷:
1)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招投标双方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劳动;
2)投标单位的标价按统一定额计算;
3)业主和投标单位没有市场风险的意识;
4)不利于施工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4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E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E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3)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4)单项工程造价=E单位工程造价;
5)建设项目总造价=E单项工程造价
45.工程量清单基价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缺乏自主报价的能力;
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3)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身的认识还有所欠缺。
46.工程数量按照计量规则中其精确规定:
1)以“吨”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3)以“个”、“项”位单位应取整数。
47.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8.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9.从竞争的程度进行划分,招标分为公开的招标与邀请招标。
50.从招标的阶段进行划分,招标分为一阶段招标与二阶段招标。
51.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1)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其他特殊要求等原因,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的;
2)采购规模小,为合理减少采购费用和采购时间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3)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工程招标的情形。
52.公开招标最基本的含义:
1)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招标;
2)可以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不特定的。
53.标段的划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
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
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
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54.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核果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55.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2)为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3)为覆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等情况;
4)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56.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招标准备时间: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
57.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同志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