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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考点:合同履行

环球网校·2021-02-09 12:53:36浏览56 收藏11
摘要 为帮助考生备考2021年二级造价师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年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考点:合同履行”,供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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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报酬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例题•单选题】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给付货币地点,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事后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法》,应在()履行。

A.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货币存放地

D.货币是用地

【答案】B

【例题•单选题】秦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答案】C

二、代为履行

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与合同转让不同,代为履行并未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只是改变了履行主体。

《合同法》规定: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特殊规则

1、因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致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情况。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合同生效后合同主体发生变化时的合同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例题•单选题】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责任正确的承担方式是()。

A.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B.债务人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C.债权人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D.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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