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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学习要求】掌握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1.基准日的确定
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对于基准日之后发生的、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不可能合理预见的风险,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1)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为基准日。
(2)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为基准日。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准日之后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
(1)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2)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注意】只调低不调高。
【例题·单选】为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对于招标工程,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基准日期一般为( )。
A.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
B.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第42天
C.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
D.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42天
【答案】A
【解析】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因此,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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