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提示】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各省自定,部分省份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点击查看>>>2019二级造价报名时间(汇总),为避免错过报名时间,考生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报考省份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等信息。
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
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可知二级造价工程师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详情如下:
注 册
第十七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第二十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规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统一制定。执业印章由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第二十一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建立全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和保持数据标准统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照职责分工归集全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促进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建立完善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和退出机制,对以考试作弊、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撤销其注册证书。
以上内容是环球网校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为您整理的"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可免费领取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和环球网校独家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