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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
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1号)要求,现就统筹做好我省2019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针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进行一次性补考)。
(二)全省统一签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育婴员、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一)坚持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分别是:全国统考5月18日,全省统考5月18、19日、11月16、17日。
(二)全国(省)统一鉴定具体时间、职业等级和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2、3。
(三)各地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
三、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一)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各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二)严把资格审核关。根据《关于规范清理职业技能鉴定证明材料的通知》(辽技鉴(2017)31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各培训机构、有关单位须建立自查为主、复查和抽查相结合以及谁查验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在进行团体和个人申报时要认真执行职业标准中关于申报条件的规定,强化网络核验和互认共享。
(三)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产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咨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一面亚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加强证书的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了人社厅发(2015)143号)的要求,应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五)各单位要按照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3)切实做好组织报名等相关考务工作。
(六)省中心专门设立了统考日监督举报和值班电话,分别为:(024)22955819、(024)22966549。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解决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
6.智能化考场信息
10.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交接单
1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机构复核申报表
12.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本人复核申请表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