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文本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的有( )。
永久工程的损失
施工设备损坏
承包人的停工损失
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的人员伤亡损失
【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不可抗力。
【选项分析】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①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②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③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④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⑤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