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需要适当调整抽样复验数量时,应编制调整方案的单位是( )。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第3.0.4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1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