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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编制
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6)制定相关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2)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施;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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