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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对场地的要求
城市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有严格的控制,这些控制通常是借助于几种特定的控制线来完成的。
1.征地界线与用地红线
征地界线就是土地使用者所征用土地的边界线,由城市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划定。征地界限内的土地并不完全归土地使用者所有,而是包含着一部分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例如代征城市道路用地、公共绿地等。
用地红线是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它是指在征地范围内实际可供土地使用者用于建设的区域的边界线。
2.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也是场地与城市道路用地的界限。道路红线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划定,并在用地条件图中明确标注。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之间的用地均为城市道路用地,不得随意占用。建筑物一般不得超出道路红线建造。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其连接部分的最小长度或通路的最小宽度,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定的条例。
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等关系有如下几种:
第一,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重合,表明场地与城市道路相连。这是场地与城市道路之间最常见的一般关系。
第二,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相交,表明城市道路穿过场地。此时,场地中被城市道路占用的土地屑城市道路用地,不能用于场地内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场地的建设使用范围以道路红线为界限。
第三,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分离,表明场地与城市道路不相连。这时,场地必须设置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通路的最小宽度除应满足场地的使用功能要求还应满足不小于4mX4m的消防要求,并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要求。
3.建筑控制线
建筑控制线也称建筑红线,是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如外墙、台阶、橱窗等)靠临街面的界线,沿街建筑不得越过建筑红线。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确定的道路红线是道路用地和两侧建筑用地的分界。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就是建筑红线。某些公共建筑和住宅适当退后布置,留出的地方,有利于人流或车流的集散,也可以进行绿化,美化环境。在建筑红线的控制下,前后错开布置沿街建筑,既可满足不同的功能要求,又可避免城市景观的单调感,使城市建筑群的体形和街景富于变化。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对相邻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的关系有详细规定,设计时参照执行。
4.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确定的各种城市绿地的边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一般会对建设用地提出明确的退让绿线要求,不得违背。
5.蓝线
蓝线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需要长期保留的城市河道规划线,沿河道新建的建筑物均应按规定退让蓝线,以便保证河道运输、防洪抢险及水利规划的正常实施。
6.基地高程
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对基地的地面高程有如下规定:
(1)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制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2)基地地面高程应与相邻基地标高相协调,不妨碍相邻各方的排水;
7.基地安全
基地如有滑坡、洪水淹没或海潮侵袭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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