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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一、二、三、四级。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的主要承重构件,如柱、梁、墙、楼板等一般由非燃烧的混凝土和砖石构成,其耐火极限一般可以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而对一些目前常用的预应力梁、楼板的耐火极限达不到有关规范的要求,必须采取增加主筋的保护层厚度、采取喷涂防火材料或其它防火措施,提高其耐火能力,使其达到规范要求的耐火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