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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
(一)震级
震级表示一次地震释放能量的大小,国际上通用的是里氏震级,共分为10个等级见表4-10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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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级 |
<2 |
2~4 |
5~7 |
7~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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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微震 |
有感地震 |
破坏性地震 |
强烈地震或大地震 |
特大地震 |
(二)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地面房屋建筑遭受到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分为12度:
(1)基本烈度:某地区今后一定时期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受的最大烈度;
(2)抗震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抗震设防烈度。
(三)抗震设防分类
抗震设防分类是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届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四)考虑抗震的场地分类
(1)对建筑物抗震有利的地段,一般是属于I类场地土或开阔平坦、坚实均匀的Ⅱ类场地土等地段。
(2)对建筑物抗震不利的地段,一般是属于Ⅲ类场地土、条状突出的山脊、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质(其中包括胶结不良的第三系沉积)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地基持力层在平面分布上软硬不均(如古河道、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及半填半挖地基等)、非发震断裂与发震断裂带交会的附近等地段。
(3)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地段,一般是发震断裂带及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山崩、地陷等地段。
场地土的分类表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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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场地土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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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 |
稳定岩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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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 |
除I、III类场地土外的一般稳定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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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类 |
饱和松砂、软塑至流塑的轻亚黏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冲填土以及其他松软的人工填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