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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效益来源于项目的精细化管理,而精细化管理要靠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才能实现,尤其是那些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的岗位至关重要,具有权利大、责任大、影响大的特点。
因此只有加强对这些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管,才能使项目管理人员严格恪守“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工作规范,推动项目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此,就目前对项目重要岗位人员监管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监督管理提出一些看法。
第一、对项目重要岗位人员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首先,廉洁意识淡薄和素质不高
近年来,由于生产规模扩大,新上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管理人员储备不足,为尽快使项目管理机构运转,满足建设单位时限要求,应急将可调配人员充实到项目各管理岗位。因此在思想上对监督工作表现淡漠,心存顾虑,担心查出问题影响项目评先评优,影响绩效考核和个人政绩,对一些职工反映的萌芽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宁可误事不伤和气,一定程度上助长放任了一些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长此以往养痈面患,损害了企业经济效益,侵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挫伤了职工工作积极性。
其次,权力运行失控和监管缺位
有些项目由于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只停留在表面上,在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实施上重点不突出,监督上畏手畏脚,同级监督中存在着对其业务不熟,不能完全做到了解深查细纠,有些监督过程中还存在着“人情关系”,发现问题碍于情面和私人感情,不愿监督听之任之,致使监督缺乏力度。有些关键环节想监督而无法涉足,如在项目节余材料的处理和经营活动中,对费用的提取渠道和使用缺乏监管,有些项目经理认为经营活动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以保密为由,搞“暗箱操作”,在开展经营工作中是否谋私,只能是一本良心帐,最终给监督管理留下了 “黑洞”和“死角”,导致出现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投资谋利,经理伙同管理人员虚拟、套取私分工程款等司法介入案件。
再次,监督意识弱化和流于形式
有些项目领导对监督有一种抵触情绪,听到“监督”二字心里不舒坦,认为监督自已就是对自已不信任,是跟自已过不去。有的在行使职责和权力过程中自视其高、独断专行,对于敢于监督自已的人反感甚至恶言相向。因为多种原因,有的项目对重要岗位上出现的不良现象,没有及时发挥“眼睛”的作用,该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该教育的不严格教育,该查处的没有严肃查处。从近年暴露出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主要是内控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起与项目实际相适应的监督体系,加之监督内容不具体,不细致,笼统、模糊,致使监督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最后,监督职能软化和失之于宽
对于项目监督管理而言,有很多管理制度和规定,由于没有形成规范、统一、配套的监督机制,致使某些制度在彼此衔接、相互配套上有所欠缺,形成不了综合效应。主要存在“软、浅、晚”的问题。
软,就是在监督过程中缺乏刚性和严肃性,致使监督流于形式;浅,就是日常的监督,往往只停留在工作的表面,没有深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之中;晚,就是事后监督,当造成损失,问题发生后,才看到监督的薄弱面和重要性。
第二、对施工项目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的对策
首先,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制约
当前,权力运行监控的制度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应结合内控体系建设,通过对重要岗位涉及的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与分析,修订与完善,达到对权力的制约与制衡。查找项目管理中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监控点”,在项目岗位人员中,采取调查问卷、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风险评估”,着力形成以各种权力为点、以业务流程为线、以制度措施为面的有效防控机制。并对照监控点,从岗位职责履行的角度,查找控制点执行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合法、合理、合规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纪监审合署办公,整合监督资源,定期召开监督部门联席会议,交流监管信息,分解落实整改措施,对权力运行风险的出现,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建议书,督促部门、岗位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回访落实。
其次,筑牢道德防线,消除腐败动因
项目的领导干部接触的信息量大,见多识广,思想变化快,主体意识强,在行动中追求自我支配、自主决策,在理想抱负上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按照中铁二局集团公司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企业重要工作日程,进行规划、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着力研究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责任范围内的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教育、监督和管理。力求把项目创先争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主题活动纳入争创廉洁工程示范线活动中进行统一规划、部署和落实。并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将监督重点放在项目权力比较集中、管理较薄弱、容易发生问题,特别是职务性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和多发的岗位。抓住重点环节,突出一个“防”字,建立以“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风险防范”为重心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通过上党课、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观看警示片和企检共建等形式,极积预防职务犯罪,倡导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再次,加大惩治力度,切实真追实究
根据效能监察、成本督察、财务和审计等部门在铁路工程“三整治一提高”活动中的督察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亏损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其劳务分包、物资设备的采购、机械设备的租赁、废旧物资的处理等合同、协议和结算凭证,从现金流方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字当头,决不护“短”,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人员切实真追实究。同时,要从项目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交际圈”、“娱乐圈”中发现利益链,从他们消费水平,家庭收支情况等方面发现不廉洁的蛛丝马迹,对相关人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决不患得患失,姑息迁就。按照“一案两报告”分析制度的要求做好责任追究的延伸教育,警醒广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感,认清自已所担负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最后,加强权力制衡,规范从业行为
在完善现有重点权力运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突出权力分配、民主决策、决策执行、过程监督、运行公开等过程监控,决策上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票决制。健全完善议事制度,严格按照中铁二局二公司下发的党政会签制度要求,明确界定重要事项的范畴,形成项目重要事项目录,凡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票决制,发挥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作用;重要事项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实行办理程序在办事前公示、办理过程在关键环节公示、办理结果在办结后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未按规定公示的,视为违规;重要事项建立办事双人负责制度,在办理重要事项上,严格要求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办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强化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管理人员交流、轮岗、回避等措施,要从预防管理干部出问题的角度,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回避的力度,尤其是加强关键岗位的交流。着力解决“一岗定终生”问题,重点对管人、管财、管物等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干部,根据任职年限长短,实行硬性的交流轮岗。
对项目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管,要以治财为重点,以管人为根本,以教育为前提,以惩戒为警示,以制度为保障,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项目发生腐败行为,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教育、制度、监督并举,不断提高重要岗位人员自身素质和自我约束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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