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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安排,现将2010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和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日期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日期为5月8日至11日;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日期为5月8、9日;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津人专职〔2008〕5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3日至3月7日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网址:www.tjkpzx.com。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
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一)考试语种和级别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为二级、三级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考试。
(二)考试时间
二级英语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和三级英语笔译、口译考试分为5月8、9日和11月13、14日两次举行;其他语种各级别考试均为一次。二级、三级日语、法语、阿拉伯语笔译、口译考试日期为5月8、9日;二级、三级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考试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日期为11月13、14日。
(三)考试地点、科目及方式
二级、三级英语、日语我市设有考点。二级、三级阿拉伯语、俄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考试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考点设在北京;二级、三级法语、德语笔译、口译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和上海。
各级别笔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科目名称和三级口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口译考试均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
(四)考试组织实施
我市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由国家外国老师局培训中心所属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天津BFT考试培训中心负责。
(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据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六)上半年翻译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笔译考试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于2010年3月3日至7日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网址www.tjkpzx.com,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联系电话:23112312
2、口译考试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2月22日至3月7日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catti.cn/Test/testANN.asp,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考生于2010年3月8日至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电子版照片和近期个人免冠证件照到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天津BFT考试培训中心(河东区成林道63号天津工业大学教学四号楼一层BFT办公室)缴费。联系电话:24528458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