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二级建筑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二级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辅导精选(3)

|0·2009-10-19 15:27:29浏览1 收藏0

  第五节注册建筑师的权利、义务及注册、执业等方面的规定

  一、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是深化设计改革的需要.是对外开放和开拓国际设计市场的需要,是提高队伍素质的需要,也是推动设计质量、水平提高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建筑师的法律责任。注册制度规定了建筑师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强调了只有取得了注册资格的设计人员才能以注册建筑师的名称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同时界定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不同执业范围。把对单位赍质管理和个人注册资格管理结合起来,由注册建筑师负责设计单位中的某些岗位。加强个人的责任,将有利于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有利于进一步保证设计市场的正常秩序。注册制度还规定。注册建筑师执行建筑设计业务活动必须受聘于有设计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并由设计单位委派。与此同时?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必须有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筑师签字。如果因设计质量造成了经济损失-不仅由设计单位赔偿.而且设计院有权要求该注册建筑师赔偿,这就使设计质量和经济责任同设计者联系在一起。必将有效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

  (一)注册建筑师的权利

  注册建筑师执业的范围是:

  I建筑设计;

  2建筑设计技术咨询;

  3建筑物调查和鉴定;

  4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所在的建筑设计单位的执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规定注册建筑师的权利有三条:

  l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

  2国家规定的一定面积、跨度和高度以上的房屋建筑,应由注册建筑师设计;

  3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的除外)。

  (二)注册建筑师应履行的义务

  l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保证建筑设计质量,并在其负责的图纸上签字;

  3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5.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三)注册建筑师的法律责任

  注册建筑师有以下行为之一时要予以处罚:

  l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

  2同时受聘于两个和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

  3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4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

  5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名义执行业务的,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注册建筑师因设计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负质量的法律责任。

  二、注册建筑师的级别设置

  我国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

  三、注册建筑师管理体制

  我国注册建筑师管理体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

  在中央设立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管理委员会,在地方,设立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注册建筑师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

  四、注册的条件:考试合格。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除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不能注册的之外,均可注册。

  不能注册的情形有: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因在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有国务院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全国2009年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更多详细信息>>   建筑师考试频道     建筑师考试论坛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