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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复审资料
资格复审。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4)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属地参考、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资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4
资格审查提交资料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报考人员办事更方便更顺畅。
一、初审资料要求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二)毕业证件。
(三)身份证件。
(四)报考人员认为需补充的辅证资料。
报考人员和资格审查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按以下要求掌握:
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19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19年5月11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工作年限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年限从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算起。如: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2019年共6年。2.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如甲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4年—2016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2019年共6年;乙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5年—2017年取得全日制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1年、2018年—2019年2年,累计共3年。多个学历依此类推。
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参照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专业归类执行。所学专业在“专业参照表”中未列出又难以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提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由所属考区资格复查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二、复审资料要求
(一)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三)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 )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出具单位或部门公章,如无毕业生花名册可提供毕业生录取花名册),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0731-82816670)。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资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 )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 )查验结果页面。
3.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复印件。报考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专业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交基础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三)所有资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