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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导游证考试《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旅游法的调整对象

环球网校·2021-07-23 08:05:01浏览112 收藏44
摘要 2021年导游证考试时间为11月6日,距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大家可以安心备考。为了方便大家,环球网校导游证频道整理了2021年导游证考试《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旅游法的调整对象,快来学习吧!

编辑推荐:2021年导游证考试《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汇总

如今旅游这个行业是越来越受人欢迎,对导游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因而吸引了很多人想要报考导游证考试。不过想要顺利通过考试还是要下一番功夫的,下面是2021年导游证考试《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旅游法的调整对象,码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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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导游证考试《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旅游法的调整对象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旅游企业来提供服务。旅游者在住宿、游览、餐饮、购物、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娱乐活动等环节中与旅游企业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一种基于平等民事主体地位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旅游服务的特殊性,这类法律关系的特点又与一般民事关系有所不同,需要旅游法律法规规范其法律关系。

旅游活动的完成需要不同的旅游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和配合,形成一个旅游服务的整体,才能使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旅游业自身的这些特点决定了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住宿、交通运输等企业之间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发展。这些旅游企业基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而产生的经济关系,也是旅游法调整的需要内容。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除了与旅游企业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外,还会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如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找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旅游者出境时,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护照等旅游身份证件,还要通过边防、海关、安全检查和卫生检疫等。这种基于行政职能行使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也是旅游法调整的主要内容。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行业,该行业的规范发展,需要协调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包括旅游、公安、海关、工商、卫生、文物、环保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在规范旅游市场过程中,明确各自管理职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除此之外,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还有各自的权限划分、职责分工的问题,必然还会出现行政管理部门上下级之间以及横向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近年来,我国某些省市开始旅游局“升局为委的改革,旅游委在统筹地区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协调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强化对所在地区旅游资源、旅游产业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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