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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区别
(1)性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者业资格的证书,导游证则是标志国家准许某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证书
(2)颁发机构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室友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各级旅游部门颁发的,导游证室友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
(3)领取程序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事导游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并合格后,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导游证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后,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4)作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是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而不能实际从事导游职业,导游证表明持证人可以从事导游职业。
(5)期限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有效期3年,导游证有效期也是3个月,但是要继续从事导游活动,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可以申请换发导游证
2、旅游饭店应具备的条件
(1) 它是一座建筑物或由多座建筑物组成的接待设施;
(2) 它能提供住宿设施,也往往提供餐饮或其他综合服务设施;
(3) 它的服务对象是公众,既包括外来的旅游者,也包括当地的社会公众;
(4) 旅游饭店是一种具有商业性、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使用者需支付一定的费用。
3、我国旅游交通运输的基本原则
(1) 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原则;
(2) 安全运输原则;
(3) 计划运输原则;
(4)合理运输原则。
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尊重并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5、旅行社成立的条件
申请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条件
(1)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处于罚款以上处罚。
6、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7、旅游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不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违反市场交易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8、旅游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
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旅行社因自身的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的损失;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旅行社因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9、什么是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托,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10、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导游员的权利:(1)导游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人格尊严受到尊重;(2)导游员享有履行职务权,享有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利;(3)导游员享有获得救济权,具体包括投诉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和诉讼权;(4)导游员享有的其他权利主要有:参加培训权;获得晋升权;获得合理报酬 权;最低工资保障、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
导游员的义务:(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11、航空运输承运人的义务
(1)出具客票的义务
(2)保障飞行安全、航班正常的义务
(3)告知义务,例如航班延误
(4)补救义务
(5)赔偿义务
12、铁路旅客的权利
(1)依照车票票面记载内容乘车
(2)要求运城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与保障旅行安全的权利
(3)索赔权
13、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采用假冒、伪造、冒用商标等商品标识的手段从事交易行为。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强制交易行为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
(5)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7)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4、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15、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含义: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纳或有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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