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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关于印发《全国第十七批(2019年)导游援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函〔2019〕70号)。
一、工作时间
援藏导游赴藏工作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二、选拔条件
(1)忠于祖国,热爱民族事业,政治素质好;
(2)持有电子导游证,业务能力强,有3年及以上导游工作经验;
(3)年龄在22岁-5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高原工作。
三、选拔程序
对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省(区、市)旅游局选拔、体检、笔试、面试考核后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各省(区、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选拔工作,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选拔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四、相关待遇
(1)每人每月补贴6200元,其中包括:高原补贴2800元、包干医疗费1000元、伙食补贴300元、交通补贴100元、生活津贴2000元。援藏导游补贴由文化和旅游部拨付给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按月发放给援藏导游。
(2)文化和旅游部统一为援藏导游购买意外伤害和有关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3)由受援单位按相关标准发放带团补贴。
五、特别奖励
在导游援藏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导游,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上报文化和旅游部后,按相关规定予以晋升导游等级或在导游等级考试中享受加分奖励。对其中表现突出且符合派驻条件的,可派往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或驻外旅游办事处工作。
注意:“援藏导游"采用的是推荐制度,因此不是你想报名就可以的!具体详情可联系各地文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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