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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建设局(建委、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1号)精神,现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科目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科目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知识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20分(科目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考试均为60分(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三、合格人员名单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陈以谦等11人专业考试合格,陈荣华等194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洪小雅等13人专业考试合格,马华宏等190人基础考试合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