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领取2013年度勘察设计类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除岩土、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外),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到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高新区舜泰广场11号楼南楼1008室) 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89733397。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需另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