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电气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电气工程师辅导资料: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5)

|0·2011-11-15 09:40:33浏览0 收藏0

  第2.5.9条 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与其它非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接触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不应使接触点处产生电弧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二、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引燃温度为T1~T4组时,其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应符合表2.5.9的规定。

  表2.5.9 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适用于T1~T4组)

  三、导线绝缘的耐压强度应为2倍额定电压,最低为500V。

  第2.5.10条 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5.10的规定。

  明设塑料护套电缆,当其敷设方式采用能防止机械损伤的电缆槽板、托盘或桥架方式时,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在易燃物质比空气轻且不存在会受鼠、虫等损害情形时,在2区电缆沟内敷设的电缆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铝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连接与封端应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当与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除外)连接时,应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在1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查看更多内容: 电气工程师考试频道  电气工程师课程试听  电气工程师考试论坛

?2012年电气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简介
?权威老师主讲2012电气工程师辅导课程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