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第2.3.9条 对于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不良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压缩机厂房,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2.3.9):
一、封闭区内部划分为1区;
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4.5m,地坪以上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封闭区外壁3m,顶部的垂直高度为4.5m的范围内划为2区。
注:释放源距地坪的高度超过4.5m时,应根据实践经验确定。

图2.3.9 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不良的压缩机厂房
查看更多内容: 电气工程师考试频道 电气工程师课程试听 电气工程师考试论坛
?2012年电气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简介
?权威老师主讲2012电气工程师辅导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