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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理内容:线性电阻电路中,各独立电源(电压源、电流源)共同作用时在任一支路中产生的电流(或电压),等于各独立电源单独作用时在该支路中产生的电流(或电压)的叠加。
2.使用叠加定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叠加定理适用于线性电路,不适用于非线性电路;
(2)在叠加的各分电路中,不作用的电压源置零,在电压源处用短路替代;不作用的电流源置零,在电流源处用开路替代。电路中所有电阻和受控源都不予更动
(3)叠加时各分电路中的电压和电流的参考方向可以取为与原电路中的相同。取和时,应注意各分量前的“+”、“-”号;
(4)原电路的功率不等于按各分电路计算所得功率的叠加,这是因为功率是电压和电流的乘积,或者功率是电流或电压的二次函数,不满足线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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